湖北省政府出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023-07-31|来源:远大期货
湖北省政府出资引导基金办理方法(试行)
榜首章 总 则
榜首条 为进一步立异财务资金投入方法,引导撬动社会本钱加大对我省工业高质量展开的出资力度,加速建造全国构建新展开格式先行区,依据中心和省关于完善国有金融本钱办理的文件精力,以及《政府出资基金暂行办理方法》(财预〔2015〕210号)、《财务部关于财务资金注资政府出资基金支撑工业展开的教导定见》(财建〔2015〕1062号)、《财务部关于加强政府出资基金办理进步财务出资效益的告诉》(财预〔2020〕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湖北省政府出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省政府出资树立支撑工业展开的方针性引导基金,由省财务厅实施出资人职责,以参股树立分母基金(专项基金)或子基金(以下简称参股基金)方法,依照商场化运作,招引、撬动社会本钱参加,首要支撑省委、省政府鼓舞展开的要点工业和范畴。
第三条 引导基金资金来历于财务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以及运转中产生的收益等,省级财务结合年度财力及基金出资进展状况,分年逐渐出资。
第四条 引导基金依照“政府引导、商场运作、科学决议方案、防备危险”的准则出资运作,实施决议方案与办理相别离的办理体制。
第二章 办理安排及职责
第五条 组成引导基金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常务副省长任主任,分担金融的副省长任副主任,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务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当地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分首要担任同志为成员。管委会首要职责为:统筹和谐引导基金安排实施作业,对基金顶层规划、出资方向、年度出资方案等严重事项进行决议方案,不参加基金详细出资运作。管委会作业室设在省财务厅。
省直相关部分作为管委会成员单位,应充分发挥职业办理的功用作用,对涉及其职业办理功用的相关分母基金(专项基金),可牵头树立理事会或方针咨询委员会,为基金出资供给方针咨询、职业教导,以及项目储藏、引荐和服务,不参加详细出资项目决议方案。
第六条 管委会作业室承当管委会日常作业,首要包含:起草引导基金办理准则(引导基金办理方法、绩效查核方法等)和作业陈述,编制年度出资方案,和谐相关单位履行管委会决议事项,安排遴选引导基金受托办理安排,以及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引导基金安排形式为公司制。由省财务厅注册树立湖北省政府出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对外出资主体,受省财务厅托付代行出资人职责。首要职责包含:
(一)拟定或参加拟定、签定基金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确保出资人权益不受丢失;
(二)担任参股基金树立、投后办理、绩效点评、退出、利润分配等事项决议方案及实施;
(三)按程序审阅、拨付引导基金出资;
(四)树立引导基金出资决议方案和危险防控机制;
(五)担任引导基金会计账务处理,以及财务部和省级政府出资基金报表系统填写、汇总、剖析、上报等;
(六)担任拟定政府出资让利方案及办理费计提方法,报管委会审定;
(七)担任定时发布引导基金及参股基金运营信息;
(八)对法令、行政法规和省政府规则的必须经省政府赞同的实施出资人职责的严重事项,提请省财务厅报请省政府赞同;
(九)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则,定时向省财务厅陈述有关政府出资和国有财物总量、结构、改变、收益等汇总剖析状况。
第八条 引导基金采纳托付专业安排办理形式,依照“专业人做专业事”和“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经过搜集遴选、竞争性商洽、招投标等方法,挑选确认国内优异的专业安排,受托办理引导基金。如受托办理安排未实施好托付办理协议约好的职责职责,管委会作业室会同引导基金公司可按程序将其调换。
第九条 受托办理安排依照托付协议约好担任引导基金事务运营。首要职责包含:
(一)对接国家严重展开战略,结合湖北工业展开规划、布局,以及区位、禀赋特色,发挥其专业及资源优势,依照“基金出资办理 生态运营系统 工业协同培养”的形式,拟定契合当地实践的基金运营方案,并安排实施;
(二)依据管委会赞同的引导基金年度出资方案,对外发布申报攻略,揭露搜集或投标挑选树立参股基金;
(三)引进参股基金办理人竞争机制,对拟参股基金及其办理人,展开尽职查询,规划出资和退出方案并进行商洽,和谐各出资方签定基金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等法令文件;
(四)和谐、催促各出资方按约好履行出资职责,担任动态盯梢、监督参股基金投向、运转、退出及清算等投后办理作业;
(五)参加对参股基金出资运作状况进行绩效点评;
(六)按季度向管委会作业室、引导基金公司陈述引导基金和参股基金出资运作状况及其他严重事项;
(七)承办管委会作业室及引导基金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出资运作
第十条 引导基金应当表现国家宏观方针、工业方针和区域展开战略目的,调集省委、省政府清晰的“三高地、两基地”建造等严重战略、要点工业和范畴展开出资活动。首要包含:
(一)环绕深化实施立异驱动展开战略,首要投向天使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立异创业等“商场失灵”杰出且出资危险较高的范畴;
(二)环绕全省工业展开规划和布局,首要投向五大突破性展开优势工业、展开壮大八个新式特色工业、数字经济等省政府鼓舞展开的要点工业和范畴;
(三)环绕三大都市圈建造,支撑武汉、襄阳、宜昌等龙头城市建议树立区域基金,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展开,推进构成区域协同展开的立异高地;
(四)杰出基金招商和工业导入功用,支撑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建议树立工业出资基金,助力全省工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第十一条 引导基金以参股方法出资运作,依照“基金 基金”“基金 工业”“基金 项目”等形式,与当地政府、社会本钱等建议树立分母基金或子基金,不独立建议树立股权出资企业。
关于省委、省政府确认的需求要点扶持或鼓舞的特定工业项目,可采纳按引导基金实缴规划的必定份额为限参股树立专项基金予以支撑。
第十二条 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等不同安排形式。依照现行法令法规,应当拟定基金公司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清晰基金树立的方针方针、基金规划、存续期限、出资方案、出资范畴和地域、决议方案机制、基金办理人、危险防备、绩效点评、出资退出、办理费用、收益分配、政府和社会本钱的权力和职责等。
第十三条 引导基金出资遵从“资金跟着项目走”准则,防止资金搁置沉积。参股基金出资均采纳认缴制,依据基金出资进展,按约好份额进行出资。引导基金可动态调整对各参股基金的出资份额,对募投进展快、财务出资撬动份额高、支撑工业作用好的能够恰当歪斜。
第十四条 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准则上应由引导基金公司、受托办理安排依照揭露搜集、遴选基金、尽职查询、出资决议方案、管委会作业室存案等流程树立,省委、省政府决议方案要求引导基金出资参股的在外。
第十五条 引导基金出资支撑方针应满意以下条件:
(一)基金办理安排请求协作条件。
1.在商场监督办理部分注册,经我国证券出资基金业协会存案,实缴注册本钱不低于1000万元。办理团队经营办理基金规划准则上不低于5亿元,具有较强的资金征集才能及丰厚的项目储藏;
2.至少有3名具有5年以上股权出资或相关事务经历的专职高档办理人员,高档办理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历;
3.具有杰出的办理成绩,至少有3个以上成功出资事例;
4.在湖北省内设置固定作业场所并装备专属且安稳的办理团队,至少1名中心人员常驻湖北作业;
5.有健全的股权出资办理和危险操控准则,标准的项目遴选机制和出资决议方案机制,完善的内部财务办理准则,能够为被出资企业供给教导、办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6.安排及其作业人员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载。
(二)市(州)、县(市、区)请求协作条件。
1.具有国家级、省级确认的立异创业载体(含园区、基地);
2.基金投向契合全省工业展开规划、布局,具有两家以上国家、省级确认的新式工业要点企业、细分范畴隐形冠军等,或省要点工业链牵头办理部分确认的龙头骨干企业,或有2个以上确认的优质出资项目;
3.基金规划充分考虑本级财务承受才能,且已有清晰的资金征集途径,有民营本钱参加的优先树立。年度预算中,未足额确保“三保”、债款付息等必保开销的,不得请求树立基金;
4.出资主体清晰为已树立或拟新树立的本级政府出资引导基金;
5.基金办理安排清晰,且准则上契合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条件。
第十六条 新设参股基金除契合第十五条基金办理安排规则条件外,还应契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北省境内注册;
(二)参股分母基金准则上单只基金规划不低于10亿元,参股子基金准则上单只基金规划不低于2亿元。不强制限制基金规划,详细状况依据商场需求确认;
(三)首要建议人、参股基金办理安排已根本确认,并草签基金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
(四)其他出资人已履行,并确保资金按约好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七条 请求引导基金对现有出资基金进行增资的,除满意第十六条规则条件外,还应满意以下条件:
(一)基金已按有关法令、法规树立,并按规则在有关部分存案;
(二)基金出资方向契合本方法有关规则;
(三)基金全体出资人赞同增资方案,且增资操作契合国家相关规则。
第十八条 参股基金办理安排在基金中认缴出资额准则上不低于基金规划的1%。
第十九条 在参股基金中,引导基金参股不控股,参股份额准则上不超越20%,且不为榜首大股东。对省委、省政府赞同树立的社会效益较好、募资难度较大、出资危险较高的方针性参股基金,引导基金出资份额可恰当放宽。
第二十条 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对单个项目的出资额,准则上不超越参股基金总规划的20%(天使出资可放宽到30%),参股份额不超越被出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为榜首大股东。依据既定专项使命方针方针状况树立的参股专项基金在外。
第二十一条 树立省市县联动机制,优化参股基金出资结构。各级政府一起出资份额准则上不超越50%,省内财务及国资出资总额占比准则上不超越80%。
第二十二条 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应优先出资于湖北省规划内企业,且返投份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返投份额确认规划包含:
(一)参股基金对注册地为我省企业的出资;
(二)参股基金对外地企业出资,并将出资企业迁入我省(5年内迁出的在外),或被我省注册企业收买(仅限于控股型收买或收买并表)的实践出资额;
(三)参股基金对外地企业出资,经过该项目出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交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制基地落户我省,或在我省树立子公司(实缴本钱不低于参股基金出资额)等的实践出资额;
(四)参股基金办理安排或归于同一实践操控人的办理公司在管的且未设定对我省返投使命的其他基金新增对我省企业的直接出资额或新增出资外地企业且契合前述景象的实践出资额。
第四章 基金退出、收益分配与鼓舞
第二十三条 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应当依照商场化方法独立运作,存续期限准则上不超越7年。确需延伸的,经管委会赞同可恰当延伸,但总存续期不得超越10年。
第二十四条 引导基金能够经过股权(份额)转让、社会股东回购、并购重组、减资及清算等方法退出参股基金。参股基金到期后,应当在各出资人监督下安排清算,清算收益用于引导基金翻滚展开。
第二十五条 引导基金与其他出资人在参股基金出资协议中约好,有下述状况之一的,引导基金无需其他出资人赞同,可挑选提早退出:
(一)参股基金树立方案批阅后超越一年,未按规则程序和时刻要求完结树立手续;
(二)引导基金出资拨付保管参股基金账户一年以上,未展开出资事务;
(三)参股基金未按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约好出资;
(四)参股基金办理安排产生本质改变;
(五)其他不契合参股基金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约好景象。
第二十六条 依照“利益同享、危险共担”准则,应在参股基金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中清晰约好收益处理和亏本担负方法,引导基金出资准则上与其他出资方同股同权。当参股基金呈现亏本时,由各出资方一起承当,引导基金以出资额为限承当有限职责。收益分配可依照“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一般合伙人”的准则进行,也可依据基金实践状况,由引导基金和其他出资人洽谈确认。
第二十七条 参股基金应依据规章(合伙协议或合同)约好及时分配出资收益。关于归属引导基金的出资收益和利息等,应及时缴入引导基金保管账户,用于引导基金翻滚展开或奖赏性开销等。
第二十八条 为更好发挥方针导向功用,引导基金可经过恰当让利方法,鼓舞参股基金出资于政府主导的出资期长、危险性高、收益率低的项目,详细让利方案由引导基金公司会同受托办理安排研讨拟定,按程序报基金管委会批阅。让利应遵从以下准则:
(一)引导基金让利应以其所产生的收益为限,不得动用本金;
(二)引导基金只对社会出资人让利,不对其他财务性出资让利;
(三)引导基金让利仅限于引导基金在参股基金中出资收益的让利,其间对分母基金参股子基金中社会出资人的让利,由子基金办理人与分母基金、子基金出资人洽谈确认。
第二十九条 为加大对境内外头部出资安排招引力度,招引本钱、项目、人才等高端立异要素调集,除参股基金办理安排依照托付协议获取固定份额超量收益外,引导基金能够获分配的出资收益的必定份额为限对参股基金办理安排实施额定奖赏。
第五章 危险操控
第三十条 引导基金不得向其他出资人许诺出本钱金不受丢失,不得许诺最低收益。当地政府不得以假贷资金出资树立各类出资基金,制止运用出资基金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第三十一条 引导基金及其参股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事务:
(一)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典当、托付借款等事务;
(二)出资于二级商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出资基金、评级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信任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稳妥方案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三)向任何第三方供给资助、捐献(经赞同的公益性捐献在外);
(四)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供给借款和资金拆借;
(五)进行承当无限连带职责的对外出资;
(六)发行信任或调集理财产品征集资金;
(七)国家法令法规制止从事的其他事务。
第三十二条 为确保引导基金资金安全合规运转,省财务厅、引导基金公司应挑选在我国境内树立且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保管基金财物,首要担任资金保管、拨付、结算、对账等日常作业,并对基金出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定时向省财务厅及引导基金公司供给资金保管陈述。
第三十三条 引导基金公司应当遵循有关规则,树立健全内部操控和外部监管准则。受托办理安排应树立出资决议方案和危险束缚机制,加强投后办理,实在防备基金运作过程中或许呈现的危险,确保基金运转安全。保管银行应树立完善的保管事务流程准则和内部稽核监控及危险操控准则。
第六章 查核监督
第三十四条 引导基金受托办理安排应按年度对基金方针方针完成程度、出资运营状况及社会效益等展开绩效自评,并报管委会作业室。管委会作业室树立引导基金绩效点评准则,每年对引导基金展开绩效点评。引导基金公司及受托办理安排每年对参股基金出资运营状况展开绩效点评。绩效点评从全体效能动身实施归纳点评,不对单个项目作独自查核。绩效点评成果用于引导基金及其参股基金出资调整、办理费计提等方面。详细绩效查核方法另行拟定。
第三十五条 引导基金办理费以在投实缴规划为基数、依照超量累退的方法计提,结合绩效点评成果运用,办理费计提份额可作恰当上浮或下调。办理费从引导基金保管账户利息中处理。
第三十六条 引导基金公司及受托办理安排应树立动态监测和信息发表机制,全面把握引导基金及其参股基金运营状况,定时向管委会作业室陈述。
第三十七条 树立引导基金出资容错机制。对主投我省种子期、草创期的参股基金产生的丢失,给予最高30%的出资亏本答应率,在出资亏本答应率规划内的正常出资亏本按尽职免责准则处理。关于因不尽职不尽职、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形成基金严重丢失的,依照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处理。
第三十八条 引导基金及其参股基金应当承受审计部分的审计及财务部分的监督查看。对存在招摇撞骗骗得引导基金出资,或不按规则用处运用、截留移用、糟蹋糟蹋引导基金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追究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引导基金参加出资的国家级基金或与国家级基金协作树立参股基金的,依照国家级基金有关规则履行。经引导基金管委会赞同,可给予参股基金“一事一议”方针支撑。
第四十条 本方法由管委会作业室(省财务厅)担任解说。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来历:湖北省财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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